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加强开展社会监督工作是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所赋予的职责,为规范公共服务行业的自律行为,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,努力构建和谐的投资环境,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、价格欺诈、服务不规范、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,颍上县工商局、颍上县广电局、颍上县消费者协会、颍上县个私企业协会联合邀请颍上县人大办、颍上县政协办于11月12日至16日对全县部分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了社会监督工作活动。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,消费者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全程监督、走访投资商等多种方式进行。
此次活动共走访7个乡镇,60个服务窗口,涵盖了金融、保险、供电、供水、供气、通讯、邮政7个行业。
总体上看,县移动公司、县建设银行、县徽商银行人员着装整洁,商品和服务价格标示清晰,窗口卫生清洁,文明用语规范,消费者反映较好,但也有个别单位、窗口卫生较差,人员有脱岗、不着统一制式服装、不配带任何工作标志、服务态度差,个别金融、保险营业大厅门前车辆摆放混乱。消费者反映较大。
MAT自动取款机数月不能正常使用,且不及时提示给消费者,部分网点无1米线设置,消费密码安全得不到保障,卫生差、服务态度差,还有个别部门不按照规定收费,出据票据不合法,针对以上问题,督查组将以书面整改意见函下发相关单位。限期整改,从而为优化经济环境、构建和谐的消费和投资环境做出贡献。
(颍上县工商局 何标)